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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六项奖励措施或出台 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
2020-09-08  来源:惠州市住建局  阅读:


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工作各部门职责、在工程项目建设5大环节中明确具体要求,出台6项奖励政策鼓励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日前,惠州市住建局发布《惠州市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市民可在7月10日前向该局提出意见建议。该细则明确各单位的工作要求,细化装配式建筑建造模式、监管方式、奖励落实详细内容,着力解决装配式建筑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确定项目实施5个阶段建设要求

装配式建筑作为绿色新型建造方式,近年来呈现良好发展态势。所谓装配式建筑,是指由预制部品部件在工地装配而成的建筑。

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发展装配式建筑有利于节约资源能源、减少施工污染、提升劳动生产效率和质量安全水平。

事实上,近年来我市正在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相关工作。去年11月,《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印发,明确我市装配式建筑发展范围、奖励政策与工作目标,但未对装配式建筑的建造模式、监管方式、奖励落实等内容作详细要求。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要求,到今年末,我市应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20%以上。为确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工作任务,该负责人介绍,市住建局拟定《实施细则》,对实施意见进一步细化完善。

《实施细则》详细明确需要采取装配式建筑技术的建筑类型,避免出现因投资额变更减缓工程建设进度的情况。同时,在项目实施的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和竣工验收等5个阶段确定装配式建筑的建设要求。

为提高社会资本参与装配式建筑的积极性,《实施细则》提出了不计容建筑面积奖励、信用评先支持、预售资金支持、公积金政策支持以及金融和税务政策支持6项奖励措施。6项奖励措施梳理了一套详细、可操作性的办理流程,方便各部门落实相关政策奖励。

细化全流程监管促进量质齐升

记者了解到,装配式建筑属于全新的建造方式,是降低建筑产业能源消耗、提高人居环境的重要措施,但新的建造方式对建设、设计、施工等单位都带来新的挑战。如何在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的同时强化监管,把控装配式建筑质量就成为亟需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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