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式建筑产业网 讯】2022年11月2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关于协助开展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评估和修订调研的函。文件指出,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发布以来,对规范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和促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更好发挥标准的支撑引领作用,推动广东省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开展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实施评估和修订调研工作,调研内容主要包括:广东省标准《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DBJ/T15-163-2019实施的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对该标准相关评价内容的意见建议,以及各地级以上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和新建建筑面积的计算规则情况。
文件强调,调研以书面形式开展,视疫情防控情况对部分地市开展实地调研,请各单位积极配合做好本次调研工作,并根据调研内容将相关意见建议于11月30日前发至邮箱gdcsda@126.com。(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联系人:江泽涛,联系电话:020-83133643;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联系人:李巧茵、李阳,联系电话:020-37260513)。
据了解,广东省《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为广东省地方标准,编号为DBJ/T 15-163-2019。于2019年10月1日起实施。标准由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由主编单位广东省建设工程绿色与装配式发展协会、广东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深圳市华阳国际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